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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3-12-07

成住建发〔2023〕173号

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压实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等责任,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实质性在岗履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整治
(一)专项整治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二)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施工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劳资专管员,监理方总监及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人机分离”或利用虚拟定位、照片考勤等方式规避监管)的违规行为;建筑工地未按期通过日志系统填报施工监理安全日志和填报内容不准确、不真实等问题。
二、严格违规惩戒
(一)实名制考勤。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信用信息评价标准第5.3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实名考勤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人机分离”或利用虚拟定位、照片考勤等方式规避监管)的,扣1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等一般管理人员实名考勤弄虚作假的,扣0.5分/岗位;
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实名考勤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人机分离”或利用虚拟定位、照片考勤等方式规避监管)的,扣1分;专监实名考勤弄虚作假的,扣0.5分/岗位。
(二)安全日志。对多次未按期通过日志系统填报施工监理安全日志和填报内容不准确、不真实的项目,将进行全市曝光,纳入信用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全市建筑工地立即对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监理安全日志填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要将专项整治内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发现存在实名考勤弄虚作假的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实施信用扣分。市住建局通过线上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纳入必查范围,其他项目按照“双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坚决遏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切实压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等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