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转发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地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5-10-08        来源: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件号:成建委〔2015〕374号

各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10月5日上午10时左右,高新区世龙广场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给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教训深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所有起重机械设备立即暂停使用,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共同进行安全检查,经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同时,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各单位要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地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地铁)工程

二、检查内容

各工地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检查起重设备是否有产权备案证,是否存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是否按期进行了检测,是否存在超载现象,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螺栓是否松动;防坠器是否按期进行检验,设备是否日常检查保养及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深基坑、市政隧道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支护形式及降(排)水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监测情况、应急预案措施、危险征兆报警情况、基坑周边荷载是否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3.施工现场消防。重点检查临时用房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民工宿舍是否安装了智能限电器;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

4.地铁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盾构区间施工各项技术参数是否出现异常,防止孔洞注浆作业是否到位

5.脚手架及模板工程。特别是房建和市政桥梁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支架自由端高度是否超高、立柱是否设置可调支托、钢管支架间距或步距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碗扣或连接盘插销是否锁紧、纵横向扫地杆和水平拉杆是否设置到位,连墙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水平防护是否到位。

6.防高处坠落措施。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前对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情况;“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四口”、 “五临边”的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7.临时用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外电防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为拉网式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首先由施工现场建设、监理、施工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查,各企业层面也要组织人员对所属项目部开展全面排查,同时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立即抽调人员组织全面检查,市建委将从10月6日起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市)县的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项目部开始立即行动,成立机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所属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密切注意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有针对性制定出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人员到岗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全面、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不走过场。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以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打非治违”为手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重点打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违法行为;施工单位不进行安全教育、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法劳动纪律行为。隐患未排除的,坚决不允许下步施工。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将此次拉网式大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总结,并于10月17日前报市建委质安处。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0月5日

(联系人:陈轶;电话:61889288;邮箱:9792600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