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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理排查建设工程“地条钢”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7-05-27        来源: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建委〔2017〕222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在蓉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理排查建设工程“地条钢”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30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现就开展全市在建工程清理排查“地条钢”整治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地条钢”在建筑工地中的违规使用对在建工程结构安全的严重危害性,认真排查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钢材使用情况,全面检查进入建设工地现场钢材的生产厂家、铭牌、质量保证书、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出厂检验报告、批次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等内容,对所有在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不同厂家和规格钢材进行“逐一过堂”,必要时实施抽样检测复试。

二、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钢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对工地进场钢材进行抽样复检,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钢筋原材料进场验货把关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地条钢”建筑材料的建设工程项目,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严肃追究工程参建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企业责任人员责任,从严予以处罚并实行信用评级扣分,同时充分利用各级建设网站、监管平台等予以通报、曝光。

三、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情况汇总报送工作,于2017年5月17日下班前将本地区开展建设工程“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材料报送市建委质安处。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理排查建设工程“地条钢”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305号)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