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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纳税申报信息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

日期:2017-08-29        来源: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建函〔2017〕408号

在蓉各施工、监理单位:

我委对各单位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dcc.gov.cn/loginIntegrity.aspx)自主诚信申报的纳税信息进行了核查,发现有部分企业申报的纳税信息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具体事例见附件):

一、税款所属时期不属于2016年度;

二、税种非企业所得税;

三、税款缴纳地非成都范围;

四、上传的税票图片看不出税种等关键信息;

五、上传的佐证材料模糊不清;

六、税票重复上报、税额重复计算以及填报金额与税票金额不符。

鉴于今年为纳税信息自主申报的第一年,我委将对所有纳税申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对纳税申报问题进行最后一次整改。请各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即日起截至2017年9月29日,我委将电话通知在核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到市建委信用管理办公室(八宝街111号3楼320办公室,电话86632588)提交佐证材料(税收完税证明原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由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未通知但企业自查后发现涉及到有以上情况及其他纳税申报问题的,请主动到市建委信用管理办公室提交佐证材料,确有问题的请填写更改申请,由工作人员核查后实施更改。2017年9月29日以后,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申报信息仍然存在不合要求或与事实不符等问题且未主动申请更改的,经调查核实后予以纠正和通报,并按市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一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20分。

特此通知。

附件:主要问题项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