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下半年结建式人防工程审验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10-11
成住建发〔2022〕155号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蓉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图审单位:
为加强结建式人防工程审验工作管理,进一步强化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提高人防设计审验水平和监管水平,确保人防战时功能的使用,经研究,拟开展下半年结建式人防工程审验质量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结建式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检查依据
《关于印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263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图质量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30号)等文件。
三、检查范围
(一)我局按照全覆盖的原则,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抽取结建式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的建设项目各一个。
(二)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按文件要求对属地监管项目开展检查,确定检查比例。
四、检查安排
市级和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开展。
(一)确定检查项目(即日起—2022年10月14日)
1.结建式人防工程设计审查项目:10月14日前,我局通过成都市数字化施工图审查系统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完成设计审查的项目;
2.结建式人防工程验收项目:10月14日前,我局通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用管理平台并联审批管理系统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
(二)组织专家核查(2022年10月15日—11月20日)
我局随机从省人防办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抽查项目的设计文件和验收工作质量进行集中核查。我局组织被抽查项目的设计单位、图审机构等责任主体对核查意见进行反馈答疑,并由专家进行技术复核,形成结论性意见。
(三)限期整改(2022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前将整改材料报我局备查。各区(市)县在12月20日前将结建式人防工程审验质量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及属地检查情况报我局汇总。
(四)公布检查结果(2022年12月25日前)
我局将通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根据《成都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等文件要求,对有关单位予以不良信用信息扣分处理。对存在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本次检查工作。一是项目抽取应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检查内容需涵盖全专业;二是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做到真查实改,同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相关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结建式人防工程审验质量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9日
(联系人:地下空间管理处(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高杨阳;
联系电话:028-61889370;电子邮箱:11926432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