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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质量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31

成住建发〔2023〕124号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在蓉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卷评查规则》(川建消监发〔2021〕107号)等规定要求,提高消防设计审验和监管质量。按照工作计划,拟开展2023年度第二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质量专项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10月13日。
二、抽检范围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建设项目,抽取重点为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2019年5月30日至2023年7月31日完成消防审验的项目的归档案卷。
三、抽检方式
查阅已通过消防设计审查的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检查;查阅消防审验项目归档案卷。
四、抽检内容
(一)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检查设计单位编制消防设计文件的质量情况,检查图审机构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技术审查的质量情况。
(二)消防实体验收质量。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审查合格的涉及消防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监理的情况。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检查住建主管部门组织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质量情况。
上述两项检查重点为消防车道、建筑保温系统的燃烧性能、外墙及内装材料的防火性能、高层建筑登高作业场地、消防救援窗、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避难层、消防电梯等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
(三)住建主管部门编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卷情况。对通过消防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的项目,检查消防审验的审批主体、范围、依据、程序、材料收集、文书制作、信息化应用、立卷归档的情况。
五、抽检情况处理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项目为单位,按照我市相关信用管理办法,对相关企业予以信用分扣分处理,对项目相关的责任人予以曝光。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的审验管理情况和案卷归档情况将作为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何老师,18328328333;陈老师,1500846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