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0-06-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
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
(建质〔2020〕52号)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统一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通知》(建质〔2010〕21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