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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工程建设廉政档案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廉政回执单》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5-08-06        来源: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市建委统一部署,找准问题,标本兼治,落实“五个盯紧”工作,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廉政档案建设,强化施工现场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廉政监管。经研究,在全市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廉政回执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廉政回执单》是现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工作的即时评价,也是对监督人员工作业绩评价和廉洁执法的重要考核依据,同时也是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廉洁承诺,树立企业良好信誉的具体体现。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严格依照国家质量安全检查标准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及时准确评价填写。

二、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廉政回执单》程序要求,首先应向各方责任主体讲明检查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提醒各方责任主体现场给予评价并带回确认。

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廉政回执单》作为工程建设廉政档案的一部分,各监督机构要认真收集整理,并与开工前廉政交底的告知书和承诺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廉政回访表装订成册,最终形成工程建设廉政档案装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袋。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廉政回执单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