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监理费收得到,监理才能做得好!
日期:2015-10-21 来源:摘自--建设监理杂志
在《2016年中国建筑业发展形势探析及改革建议》中,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会长汪士和在提及建筑业改革时有如下一段话:
4、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在于解决好监理费的收取。
现行的监理企业责任重大,但收益却得不到保障,并且是在甲乙双方之间两头“受气”:监理费是甲方支付的,为了能在工程结束时顺顺当当拿到监理费,项目监理人员往往不得不违心听命于甲方一些不合理要求,这样就会与被监理单位发生一些矛盾。加上由于监理费用有时被建设方压得很低,监理人员的报酬不高,人才流失严重,现场从事监理的人员素质下降,监理走过场,派驻人员减少,监理成摆设。施工管理人员认为少数监理人员水平还不如自己,不服从监理。因此,解决好监理费用的收取问题,已经成了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的关键。
江苏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监理费用专户存储”,创新了这项工作:项目开工前,要求建设单位按监理费取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80%),一次性把有关费用汇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专门账户,由业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由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对监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提出对监理费支付意见,建设单位据此通知银行向监理企业付款,监理企业不再担心由于严格履约而拿不到监理费用。这一工作方法创新曾得到住建部分管部长的充分肯定,认为“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淮安市规范当地监理市场的具体做法有六个方面,限于本文篇幅不再展开介绍)。监理费用收取方法的改革极大调动了监理企业的积极性,工程优质结构率和优质工程率大幅提升,监理企业员工待遇有了较大改善,流失的人才开始回流,监理工作开创出新局面。
目前,在全国实行监理费用专户存储的已经很少,而山西目前的相关文件表示,当地的监理费用专户制度也即将取消,也给当地的企业和人员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虽然专户的制度与当前市场化改革的趋势有所违背,但目前相关方违规的成本太低,即便监理已经是零利润接了业务,还未必能够拿到全部的钱,更何谈有钱加强人员素质的培养,何谈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正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