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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07        来源: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安保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安委〔2016〕7号)要求,确保“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建设工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立即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建设工地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深基坑、施工用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隐患,继续加大地铁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第二轮督查工作

按照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5〕515号)安排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第二轮督查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督查时间

2016年3月7日至3月16日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周军(质安处副处长)

检查区域:温江区、崇州市。

第二组:何梅(质安处副处长)

检查区域:郫县、都江堰市。

第三组:刘明康(市质监站副站长)

检查区域:彭州市、青白江区。

第四组:陈家利(市安监站副站长)

检查区域:龙泉驿区、蒲江县。

第五组:付修华(市安监站副站长)

检查区域:大邑县、邛崃市。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3月7日起至3月16日,建立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每日16时前,以短信形式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报市建委质安处(联系人:陈轶)。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