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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整体式标准节塔式起重机安拆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0-07-24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整体式标准节塔式起重机安拆管理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0252号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相关企业:

近年来,我市在建工地发生的几起整体式标准节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安全事故,均是安拆单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拆作业,导致顶升套架滑落发生的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塔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整体式标准节塔式起重机安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各环节管理

塔机生产厂家应加大对整体式标准节塔机租赁、安拆单位的技术培训,并对塔机开展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租赁和安拆单位应定期开展对工人的教育和培训,并严格按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施工单位应加大安拆人员的教育和交底力度,安拆和顶升前应将套架滑落的风险和安拆的操作规程纳入教育和交底的内容。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安拆方案、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在安拆和顶升过程中全程实行旁站,并留下影像资料。

二、严格安拆规范

塔机安拆、顶升前,安拆单位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向工程监管的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安拆告知书。塔机安拆作业时每台塔机每班不少于9人,安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必须真实有效,与现场实际人员一致。

三、强化安拆、顶升过程中的技术措施

全市在建项目整体式标准节塔机进行安拆过程中,在进行套架与回转下支座连接安装就位或拆除分离作业前,套架与回转下支座之间必须采用可靠的保护性连接措施顶升套架与回转下支座之间须采用对角安装承载力不小于2吨的葫芦及钢丝绳进行有效的连接固定,并将连接固定相关影像资料报监督机构。

各级监督机构应建立整体式标准节塔机台账,加强安拆、顶升过程监管,重点检查人员履职、教育交底、资质资格、技术措施等方面,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责令停止作业,对问题突出的项目进行通报并纳入信用管理。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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