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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89号)

日期:2021-08-31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相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近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现将《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0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我省个别地区出现多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教训惨痛,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现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物业管理小区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中毒窒息事故。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物业管理小区有限空间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建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事故后的盲目施救,最大限度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地下有限空间:如人工挖孔桩、隧道、暗挖、顶管作业等。
    2.封闭半封闭设备:钢箱梁、管道、容器内的焊接、涂装、防水防腐、清淤作业。
    3.地下室扥较封闭、通风条件较差场所施工作业等。
    (二)物业管理小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地下有限空间:如化粪池、隔油池、消防水池、窨井、检修井、集水坑、电梯基坑、电缆沟等。
    2.地上有限空间:如吊顶、中央空调风管、厨房排油烟风管、生活水箱、消防补水箱、中水水箱等。
    3.封闭半封闭设备:如锅炉。
    三、整治要求
    (一)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各企业必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主体责任。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相适应的风险辨识管控、作业审批、承发包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以及外协承包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职责。
    2.加强风险辨识和管控。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开展全面辨识与评估,摸清风险隐患底数,针对性制定管控措施和管理台账。须对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实施重点管控,实行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提升风险管控等级。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各企业必须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
    1.形成制度化培训机制。培训内容要包括有限空间的类别、数量、分布、危险因素等;有限空间作业程序、操作规程;有关设备、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每年至少培训一次,作业前再次进行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
    2.涵盖重点作业人员。重点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开展培训,须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具备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不具备培训能力和条件的企业,要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存档不少于一年。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各生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配备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完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配置作业防护装备。按照作业岗位和作业需求,配齐配全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作业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作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空气呼吸装置或者呼吸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维护,确保随时能正常使用。
    2.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有限空间出入口、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须设置醒目、清晰、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牌,防止人员随意进入,并进行定期检查。
    (四)严格审批和过程管理。各企业必须遵循先审批后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内部作业外部监护、持续作业动态监测的原则。
    1.严格作业前准备。严格落实先审批后作业,制定专门作业方案并由相关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作业。作业前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工作职责,并进行安全交底。在作业现场周围采取隔离措施,设置醒目警示标识。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作业。
    2.强化作业过程管理。作业中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实时监测,持续进行通风,通风中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作业时所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五)规范个人防护工作。各企业必须做好人员防护。
    1.落实作业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根据作业环境选择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备,并能够正确使用,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作业,采用隔绝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2.规范使用设备。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设置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隔离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六)强化应急保障措施。各企业必须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
    1.强化应急演练。企业应结合作业实际,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具有季节性特点或者特殊规律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一个月内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2.严禁盲目施救。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全过程组织指挥,监护人员必须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一旦发现有人员身体不适、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限值等情形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全部人员,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四、整治时间
    (一)调查摸底(2021年9月11日-9月30日)。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地和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分级分类汇总,建立有限空间台账(附件1、2)。
    (二)开展业务培训(2021年9月11日-9月30日)。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应急管理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等专题系列折页、《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DB5101/T120.2021)等要求,督促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落实好警示教育培训。
    (三)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2021年9月11日-10月31日)。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必须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没有相应能力的,可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要求企业全面排查,彻底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2021年10月15日-10月31日)。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隐患问题总结分析,找准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动员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深化统筹推进。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结合,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市住建局将汇总各地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安办,对工作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及时地采取通报、警示等措施。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请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与《成都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附件3、4)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送市住建局。
    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处聂春晓,联系电话:61889287,电子邮箱:838885293@qq.com(建设施工类)。市住建局物管处梁栋,联系电话:86279648,邮箱1215366231@qq.com(物业管理类)。

    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地有限空间台账
        2.成都市物业管理小区有限空间台账
        3.成都市建筑工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4.成都市物业管理小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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