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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22        来源:综合部

成住建防疫发〔2021〕7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重要安排部署,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保障建筑工地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制订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做好各参建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实名制登记,扎实做好组织排查、信息上报、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监理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发现施工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强化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大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要及时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情况,通过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等方式,做好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登记,并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在施工现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通过扫“场所码”亮码进入。“红码”人员要按照属地要求集中隔离,“黄码”人员须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等区域应分离,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对地下室、管廊,施工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进行定期消毒;工地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材,并建立可溯源的食材采购台账。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四、加强疫情应急处置
       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应储备适量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台账,确保施工现场和人员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需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施工单位应立即安排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一旦确认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向属地镇(街道)、住建、卫健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疫情应急预案,避免疫情传播扩散。
       五、加强疫情智慧管理
       通过在智慧平台设置“防疫须知”智慧监管场景,进一步加强“红码”“黄码”人员管理,项目在工地入口查验人员“健康码”,对发现的“红码”“黄码”通过智慧工地平台实现人员信息上传、报告,实时动态管理;建立疫情防控投诉渠道,投诉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问题信息,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扫码、亮码、测温;工地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等疫情防控问题进行投诉,项目在收到投诉后,及时整改并回复;加强人员入场检查管理,通过智慧平台随机选取项目,根据项目施工特点设定检查时段,自动获取项目人员入场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推送属地监督机构和项目整改。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