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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08        来源: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建委〔2016〕385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16年8月2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2016年8月22日阆中一在建工程发生支模架垮塌造成6死4伤的较大事故。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确保支模架在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建筑施工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整治。

一、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管理规定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主体结构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施工条件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对混凝土浇筑方法和程序提出要求,并详细叙述模板支撑的安装拆除顺序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安装验收标准等。

二、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及专家论证程序

(一)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合格,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总监签署审批意见。

(二) 对达到《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规定属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即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接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施工单位针对专家论证提出的意见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后报技术部门负责人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因设计和环境条件变化,确需对专项施工方案作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成员应在模板施工安全专委会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

三、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过程管理

(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模扳支撑体系采用的钢管、扣件、顶托及其他构件进行抽样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将抽样检查记录、报告存档备查。

(二)监理单位要制定明确的模板支撑体系监理细则,并结合工程特点,明确对模板支撑体系的监督检查部位、次数和内容。对于高大模板施工,项目总监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接照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对搭设质量及施工单位的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方案要求的,应责令整改并负责督促落实。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应该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详细说明选用的材料、工艺参数、构造要求、工艺流程、作业要点、安全措施等。

(四)普通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技术人员、方案编制人、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依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检查验收表》(见附表)的要求逐一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字。

(五)施工项目部应按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向施工单位申报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带领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按照规范及方案检查合格后,方可在《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检查验收表》上如实签字,进行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挂牌督办该工程项目限时整改。高大模板工程浇筑混凝土前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做好浇筑范围内人员的清场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区域特别是支撑体系下方。浇筑时施工单位应派专人接规范要求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变形监控监测。

(六)施工单位在准备模板拆除前,结构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拆模强度,模板拆除申请必须经监理审查,总监在拆模申请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拆除模板。

(七)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在建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组织专项检查,对有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项目全数检查,检查资料留现场备查。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工程),以企业自查自纠,区(市)县全面检查,市建委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

(一)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自2016年9月6日至15日,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建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隐患台帐,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检查情况由相关单位和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二)区(市)县全面检查。9月15日至25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高大模板方案专家论证过程,方案是否履行专家论证和审批手续;施工项目是否提前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主动申报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手续;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严格履行安全检查等工作;监理单位旁站情况记录等。

(三)市建委重点督查。9月20日至30日,市建委对全市在建工地的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专项督查,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提高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形成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分部分项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进行严格、细致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认真做好台账记录。

(二)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督促所监管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考评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法,重点查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不认真编制专项方案、方案无针对性的,要求重新编制;对施工现场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成都高新区和成都天府新区规建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专项整治实施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市建委质安处陈老师处(电子邮箱:979260058@qq.com)。

附件:《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检查验收表》(见附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