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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26        来源: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件号:成建委〔2016〕407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

2016年国庆节临近,我市进入秋季建筑施工高峰期,也是各类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近几年,由于节日期间人员不到位、管理松懈,我市在国庆节期间发生了几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较大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国庆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势态平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以往的事故教训,针对节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调整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作业人员浮躁不安的特点,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企业“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靠前指挥,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也要坚守岗位。国庆节期间,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全员在岗,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总监和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狠抓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二、全面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

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尤其是施工单位要结合“2016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工作部署,紧紧抓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检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实施等重点环节。要狠抓起重设备的检查,节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的塔吊、人货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井架)等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加强对工地临时宿舍及施工现场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跟踪监控。对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督检查

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对监管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要坚决予以整治,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建筑工地该停工整改的要强制工地停工整改,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绝不允许复工。国庆节期间,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管,成立值班小组,以暗访抽查的方式重点对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未按照要求在岗履职的,依法依规进行顶格处罚。同时,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巡查迎检工作。国庆节前,省住建厅将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市建委将结合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国庆节期间,市安办、市建委将组织人员对我市在建项目进行暗访抽查。

四、抓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国庆节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并严格按规定报告,做到反应快捷、处置稳妥、组织有力、抢险有序、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地降低影响和损失,严防因施救不当导致事故扩大。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请在2016年9月28日前将国庆节安全监督值班人员名单、2016年10月8日前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国庆节期间暗访检查情况报送市建委质安处。联系人:陈老师;邮箱:979260058@qq.com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