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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质量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2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质量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蓉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图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卷评查规则》(川建消监发〔2021〕107号)等规定要求,提高消防设计审验和监管质量。经研究,拟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质量专项抽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
2023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抽检范围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项目,抽取重点为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养老或儿童活动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2019年5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完成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的项目(包括大运会场馆)归档案卷。
三、抽检方式
查阅通过消防设计审查的设计文件、项目工地现场检查;查阅消防审验项目归档案卷。
四、抽检内容
(一)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检查设计单位编制消防设计文件的质量情况,检查审图单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技术审查的质量情况。
(二)消防实体验收评定。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检查住建主管部门组织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质量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监理的情况。
上述两项检查重点为消防车道、建筑保温系统的燃烧性能、外墙及内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高层建筑登高作业场地、消防救援窗、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避难层、消防电梯等满足消防技术标准情况。
(三)案卷档案。检查住建主管部门编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卷齐全完整和真实合法,对通过消防审验或备案的项目,检查消防审验的审批主体、范围、依据、程序及材料收集、文书制作、信息化应用和立卷归档的情况。
五、抽检情况处理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项目为单位,按照现行信用管理办法,对相关企业予以信用分扣分,对项目相关的责任人予以曝光,对区(市)县行政管理部门的审验管理情况和案卷归档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

(联系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 何国喜;联系电话:028-61889370;电子邮箱:15240455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