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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智慧工地监测设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14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智慧工地监测设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设信息档案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智慧工地监测设备管理,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可靠,现在开展智慧工地监测设备专项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4月12日。
二、检查形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用企业自查、区(市)县住建部门检查和市住建局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建筑施工企业对照智慧工地建设标准,自查设备安装与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设备正常、数据可靠。
(二)区(市)县住建部门检查。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和各级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将智慧工地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三)市住建局双随机抽查。市住建局组建专门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智慧工地监测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对企业自查和区(市)县住建部门检查情况进行复核,增强专项检查效能。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测设备现场核查
专项检查内容为项目是否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测设备、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和运渣车监控设备,是否按要求接入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相关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二)强化监测数据线上核验
专项检查期间,每日线上巡查监测设备在线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平台自动比对扬尘监控设备监测数据与国控站点的相对值,对数据异常的要求立即整改,并纳入线下重点检查。
(三)严查严处监测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市住建局将根据检查情况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信用管理,对弄虚作假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