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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关于2015年第三、四季度监理工作质量督查情况和各市州监督机构日常抽检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1-08        来源: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川建质安监〔2015〕68号

各有关单位:

按《2015年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质量专项督查方案》(川建质安监[2015]12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监管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4]238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第三、四季度监理工作质量督查情况及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地工程质量安全情况、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质量抽检情况予以公布。

一、监理工作质量督查情况

督察组对雅安、眉山、乐山等15个市州监理工作质量进行了督查,共督查项目50个,其中A等2个,B等36个,C等8个,D等4个。(详见附件1)

二、市州监督机构日常抽检情况

第三季度,眉山、南充、巴中、德阳、广元、自贡、乐山、内江共8个市州检查387个项目,其中A等18个,B等334个,C等18个,D等7个。其余13个市州监督机构未按文件要求汇总并上报考评结果;第四季度,眉山、泸州、雅安、南充、乐山共5个检查上报了162个项目,其中A等1个,B等154个,C等4个,D等3个。(详见附件2)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监理规划无人员进退场计划,或人员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到岗情况较差,个别项目长期只有一名监理员在岗,监理人员存在人证不符,冒名顶替现象;

2、部分项目监理工作流于形式,监理签字混乱,代签、越权签署问题严重,各类报审、报验文件缺失,或只签字未签署意见;

3、对于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部分监理部未按要求及时下发通知单督促整改;

4、部分项目仍在使用旧版考评手册。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监理部要按照督查组下达的《整改执法建议书》逐条逐项整改。

2、本次专项督查中被评为D等的项目,将被计入不良行为。

3、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请认真复查各地日常抽检中被评为C、D等的项目,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及监理工作不到位,要责令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期限整改,并跟踪督办,未按要求整改的,上报计入不良行为。对未按要求履行监管责任的部门,我站将进行通报批评。

4、各监理企业严格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监理规划中列出的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落实人员到位,明确监理工作流程,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并安排专人进行企业巡检。

附件:

1.第四季度市州监督机构日常抽检情况汇总表.xls

2.第三季度市州监督机构日常抽检情况汇总表.xls

3.监理工程质量督查情况汇总表.xls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