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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的通知(〔2021〕-312号)

日期:2021-08-20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在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蓉建设领域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虚假检测行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被纳入重点监管的检测机构,并延伸到检测机构承接第三方检测业务的在建工程项目实施抽查。

   二、检查方式

   组成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方式,抽取20个在蓉开展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对检测机构和在建工程项目实施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1年8月下旬开始检查,9月中旬结束。

   四、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以检测机构收样台账和报告发放台帐为切入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和我局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定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是否存在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2. 作为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测活动,是否按照要求签订检测委托合同。

   3. 是否按照要求使用监管系统,检测报告是否有监管系统唯一性标识,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信息是否及时在监管系统中维护更新,视频监控覆盖情况和视频录像保存期是否满足要求。

   4. 检测机构人员培训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

   5.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是否规范,精度等级及其检定、校准、维护和保养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6. 检测机构场所是否与开展的检测工作相适应,有环境条件要求的检测场所是否满足标准规定;

   7. 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严格执行收样管理规定,样品接收、标识、流转、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8. 检测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检测委托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设备使用记录、检测报告是否齐备且唯一对应,检测报告数据是否可追溯。检测报告是否按照年度流水编号且连续。

   9. 试验方法和程序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执行。

   10. 不合格检测报告台帐建立是否满足要求。

   (二)在建工程项目。以取样、送检台账为切入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和我局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定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 第三方检测委托合同签订情况;

   2. 检测监管系统使用情况,检测报告是否有监管系统唯一性标识;

   3. 预拌混凝土进场交货检验情况;

   4. 施工单位取样送样台帐以及监理单位见证台帐建立情况;

   5. 施工现场养护设施设置情况;

   6. 样品唯一性标识绑定情况;

  7. 不合格检测报告闭合处理情况。

   五、结果运用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实施信用评价惩戒,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下载网址http://cdzj.chengdu.gov.cn/cdzj/c131968/2021-08/19/content_c0bba9b9d64d4f68982062bfedae598d.shtml

   2. 在建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检查表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9日